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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制度建设推动新时代科技小院高质量发展
发布日期:2024-09-06 09:33

       9月2日,江苏省科协印发《江苏省科技小院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通知,这是我省首个针对科技小院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。《管理办法》的印发实施,进一步完善了科技小院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,将科学推动新时代我省科技小院的高质量发展。

      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,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。科技小院正是集人才培养、科技创新、技术服务有机结合的社会服务平台,是农业教育、科技、人才的交汇点,持续探索推动其规范发展,是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。

       近年来,江苏省科协不断推广科技小院模式,创新科技下乡模式,提升农村科普能力,联合各相关涉农高校、科研院所、涉农省级学会、基层农技协等共同推动科技小院建设,取得了一系列发展成果。但在我省科技小院快速发展进程中,仍存在组织较为松散、缺乏统筹规划、综合性与全面性不足等亟待解决的问题。

       《管理办法》的出台正是以制度建设破解科技小院发展中的现实难题,引领我省科技小院持续健康发展。《管理办法》共分六章,分别是总则、主要任务、科技小院建设、申报流程、运行与管理和附则。

       《管理办法》明确,我省科技小院建设的工作目标为:重点围绕江苏重点优势主导特色产业,在现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、农业产业技术体系、研究生工作站、科技镇长团、科技特派员等基础上,依托科协、农技协等桥梁纽带作用,构建以科技小院为主体,集聚全省人才和科技资源,具有江苏特色的农业科技服务模式,共同助力农业人才培养、科技创新以及地方特色产业发展。到2030年建成省科技小院 200个。

       作为重要组成部分,《管理办法》特别提出了我省科技小院的主要任务,即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,促进乡村人才振兴;提升科技创新能力,服务乡村产业振兴;开展实用技术服务,满足新型经营主体需求;丰富农村科普活动,提升农民科学素质。

       如何申请科技小院,《管理办法》中也有明确规定。例如,申报省级科技小院,需要具备依托单位、首席专家及其团队、入驻高校院所学生等要素。“其中,首席专家及其团队不少于6人,由1名具有正高职称的首席专家、不少于2名具有副高职称的导师及不少于3名其他老师组成;至少有2位高校院所学生常驻,在一线开展试验、示范和推广工作,与农业技术人员、生产主体同吃同住同劳动。”江苏省科协农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
       为进一步提升科技小院的运行与管理能力,《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,省科协是省科技小院的归口管理部门,设区市科协负责指导当地科技小院建设运行,县级科协负责对科技小院进行组织管理和相关工作落实。鼓励部门、院校、主体共同参与、共享成果、融合发展;鼓励各地方、单位出台相关支持政策,在项目、资金、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。

       此外,从《管理办法》中可以看出,我省科技小院并非一评定终身。省科协将对科技小院实行动态管理,每3年对科技小院建设进行绩效评估。评估结果合格的,继续参与下一个建设周期的建设;不合格的,予以取消。

       小院虽“小”,连接着“大”时代、“大”天地,发挥着“大”作用。可以预见的是,此次《管理办法》的印发实施,将进一步推动我省科技小院持续健康发展,助力科技小院模式在我省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新征程中,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。(作者:夏文燕 陈星     责任编辑:张译丹)